| 日期:2008-04-28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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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
针对龙头企业规模小,竞争能力弱的问题。山东省计划在5年时间投入100亿元扶持资金,从财政和信贷方面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山东省近日决定,实施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515”工程,即用5年时间,投入财政与信贷资金100亿元,重点支持500家龙头企业发展,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品牌。力争全省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达到70%以上,形成一大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龙头企业出口创汇突破200亿美元,让75%以上农户进入产业化经营体系。 山东省在财政金融信贷方面将给予龙头企业大力支持。人民银行将充分运用再贴现、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投放;农村信用社将加大对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投入;农业发展银行在做好粮棉油贷款供应的同时,将业务范围向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拓展;各级财政将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通过贴息、担保、补助、奖励等形式,解决农业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新华网山东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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