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得到全面深入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一、深入落实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政策。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实施办法》为准绳,坚定不移地落实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政策,对个别村土地承包期不到30年的一律延长到30年,并全部落实到户,任何地方不准出现随意调整土地的现象。
二、继续搞好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彻底纠正个别村超5%比例规定多留机动地的行为,对多留的机动地要依法分包到户,对符合规定预留的机动地,依法管理好、使用好,任何地方不准再出现超5%预留机动地的现象,对合法预留的机动地不准出现超期发包的现象;彻底纠正个别村存在的“两田制”,并按人均承包原则确权到户,任何地方不准再存在和出现“两田制”。
三、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台帐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等配套制度。对土地承包合同,切实做到“三个入户”、“三个见面”。“三个入户”,即由乡村干部发放摸底表到农户,指导农户按要求填写;将农户摸底表和村土地分配台账核对,如不一致,再次入户核对;将核对无误的数据输入微机打印,入户让承包农民签字确认。“三个见面”,即调查摸底情况要与发包方、承包方见面,承包户确认的承包底数以及整改方案要实行公示,与全体村民见面。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对所有的土地承包信息全部录入微机,逐步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达到信息化管理。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换发补发工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促进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严格土地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宅基地整理等的审批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四、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执法检查力度。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和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依法维护当事人土地承包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泰安市农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