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作为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坚持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围绕提高农村贫困人口收入水平,突出产业扶贫,集中搞好整村推进,年内对新泰市、宁阳县、东平县16个乡镇的46个贫困村进行重点帮扶,把扶贫开发与改善贫困村基础条件和环境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稳定脱贫和面貌改变双丰收。年内实现7.6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拓宽渠道,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增加扶贫资金投入,挖掘银行贷款贴息、扶贫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社会扶贫资金来源,调动农村基层和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广泛吸纳各类扶贫资金,搞好资金整合,形成扶贫开发合力,为扶贫开发提供保障,注入活力。
二、突出搞好产业扶贫。把产业扶贫作为扶贫开发的着力点,立足各贫困村的资源优势和特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积极发展各类扶贫产业项目,大力培植优势产品和主导产业,以发展产业拉动贫困村经济发展,促进贫困村群众增收脱贫。
三、积极扶持扶贫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在扶贫开发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采取政策扶持、贷款贴息、管理引导等措施,积极扶持一批扶贫龙头企业,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形成扶贫联合体,有效拉动贫困村群众增收脱贫致富。
四、大力开展智力扶贫。把智力扶贫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途径,以科技措施为抓手,围绕提高贫困群众科技文化素质和增强科技致富本本领,组织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积极搞好科技对口帮扶,使更多的科技推广、开发和培训项目向贫困村倾斜。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的实施,积极开展对贫困村贫困户富余劳动力的专业技能培训,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拓宽贫困农民增收渠道。
五、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的阳光化管理。对各类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做到 “五公开、三监督”,即扶贫政策公开、扶贫对象公开、开发项目公开、贷款数额公开、扶贫资金物资投放情况公开;自觉接受群众民主监督,金融部门监督,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类开发项目,产生最大效益。(泰安市农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