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503号令,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青岛市农业委员会狠抓源头治理,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特别是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加大了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实现了对农药产品的无缝隙监管覆盖。主要做法是:
在生产环节中,一是建立农药企业信息库,各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逐户排查,对全市32家农药生产企业、1975家农药经营业户详细登记造册,建立起全市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库。二是加强企业内控质量管理。要求农药生产企业建立内控质量检测室,参照国家标准制订企业内控标准,对农药产品质量严格把关。三是加大农药质量抽检力度。建立农药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广泛组织开展质量抽检,依法公布抽检结果,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通过认真调查取证,对11家农药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没款总计114852元。
在流通环节中,一是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在农资经营户中推广使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即农资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信誉卡和农资经营责任书),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实行可追溯管理。二是强化高毒农药监管。实行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市农委联合市工商局,确定200家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单位,不是定点单位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将依法受到惩处。同时积极开展甲胺磷等国家禁用的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已清缴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1157.7公斤。三是加强销售人员培训。每年举办6期培训班,定期对农药销售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农药基本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农药经营者的素质。
在使用环节中,一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明白纸、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632号公告精神,普及农药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努力提高农民的科学用药水平和打假维权意识,目前,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0多期,发放农资打假和农资维权宣传资料6.62万份。二是强化技术推广。组织全市近200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联户等活动,将农药使用技术送到田间地头,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指导农民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规定的剂量、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施药适期、注意事项和安全间隔期施用农药。三是妥善处理农民投诉。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等措施,认真受理农资使用的投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目前,全市共受理农资举报案件66起,办结率100%。(青岛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