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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河县新型合作社助农民增收
 
日期:2007-11-02 00:00 作者 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在济南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农户”或“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已经相当普遍,但双方毕竟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利益难以完全统一。记者近日在商河县采访时了解到,一种“企业+市场+合作社+农户”的新模式开始逐渐兴起,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今年7月24日,商河县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河县商南蔬菜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家合作社的社员除了普通农户外,还有一个“超级社员”——商南农贸有限公司。合作社成立时共募集股金200万元,其中这家企业就以货币、蔬菜大棚、房屋等形式入股180万元,其他农户则以货币、土地折价入股20万。既然同为一个合作社的社员,那么无论公司还是农户,自然就形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了。

  合作社的发起人之一李延春告诉记者,以往公司直接跟农户合作,程序繁杂,而现在公司只需跟合作社打交道,农户的工作由合作社来做,企业的运转成本大大降低。同样,单个农户和企业打交道也显得势单力薄。现在,双方都是合作社的成员,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行合作,公司提供蔬菜大棚、房屋等固定资产入股,农民则提供少部分资金和土地入股,对蔬菜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诸如种苗、肥料、农药、地膜、水电费等生产资料,各负担50%的费用;大棚蔬菜生产所用农资全部由合作社物资部统一采购、保管、供应,生产的蔬菜由合作社销售部专人负责,统一到公司蔬菜市场销售,合作社按照2%的比例从蔬菜销售毛收入中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和合作社成员的技术培训以及文化、福利事业;提成剩余的蔬菜销售收入,公司成员和农民成员各分配50%。这种合作方式既可调动双方的积极性,使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又能在合作社的统一指导管理下,提高蔬菜生产的标准化、集约化程度和综合效益。

  “我们公司在李河沟村租了80亩地,投资建设了22个高标准蔬菜大棚,再将这些大棚返租给村里的农民。种苗提供、技术指导、经营管理、销售由公司统一管理,肥料、农药等流动性费用由公司和农户各出一半,农户的全部精力都放在大棚种植管理上,最后的收入也是双方平分。”商南农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芦培胜介绍说,“固定资产全部是公司投资,这些大棚每个占地2亩,投资约2.5万元;如果农户自己建,大约需要3万元。”

  商河县李河沟村村支书王绍贵告诉记者,以前村里也有50多个大棚,都是农户自己建的。但是一年下来,有赚有赔。那时农民压力大,建大棚要投资几万,种的东西卖什么价格也没法估量。现在虽然收入要分一半,但是公司选的品种好,卖的价格高,一个大棚一年收入差了也能在8000元左右,最关键的是农户省心省力没负担。(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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