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扩大培训规模。2006年,计划培训农民10000人。其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3000人,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安全内容等培训7000人。
二是提高补助标准。区财政拨出100万元专项用于农民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在执行上级补助的前提下,每人补助200元;参加其它方式培训的,每人补助50元。
三是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招标确定淄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淄博新星技校、山东星火技校等10所学校为张店区创业培训工程农民培训基地。
四是加强监管。经招标确定的每家培训基地交纳10000元保证金,对完不成培训任务、弄虚作假的,按比例扣除保证金。五是创业扶持。鼓励受训农民创业,对评选出的创业明星,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扶持资金。(淄博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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