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农业部办公厅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的通知》(农办渔[2008]4号),部署系统推广应用各项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将于2008年推广应用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海洋捕捞许可证、全国水域滩涂养殖证信息、外国渔船捕捞许可证、渔政船注册、渔业行政执法证件、渔政基础设施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管理软件。
推广应用工作将分准备阶段、试用阶段和正式运行三个阶段逐步推进,10月份开始在全国全面使用。
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于2007年11月14日在全国渔政工作会议上正式启动,系统管理软件全部使用后,可实现渔船管理业务网络化、渔船审批程序的环环相扣和各业务部门数据的一致,并形成渔船信息、养殖信息、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信息、渔政执法管理信息全国数据库,从而有效地规范各级渔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行政和执法能力,为各级渔业部门利用系统数据资源、开展综合分析、科学决策提供信息便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