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农牧业部门要在2008年继续为农牧民办好10件实事,今年在全区范围内培育100个新型农机服务合作组织是10件实事之一。
通知要求,农机部门在2007年培育1000户农机科技示范户的基础上,要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培育100个新型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发挥新型农机服务合作组织示范带动作用,主导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实现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逐步扩大辐射带动范围,使全区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由现在的20%达到25%。
实施中要整合农机化各类项目资金,依托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规范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建设;完善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库棚场、维修车间、综合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先进农机化技术与装备,提高农机服务合作组织装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