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包头市对基层防疫机构、人员设置、培训考核、基础建设、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改革,实现了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的五项改革创新,市委、市政府对乡村动物防疫员的待遇问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乡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一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解决,各承担50%;另一部分从收取的防疫注射费中解决,收费要明码标价,费用归个人所有。
为进一步稳定我市兽医体制改革成果,5月31日,包头市农牧业局对土右旗春防、基层兽医防疫人员工资到位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运用抽样调查方式、采取走访入点(入户)、电话询问、查阅防疫记录、核对工资帐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分三组对大城西乡、九峰山管委会、城南乡随机抽取的两个村进行了认真检查。
具体检查结果是:一是防疫人员工作认真负责,春防工作基本结束,效果良好,各项防疫密度均达到100%。二是防疫记录较完整,个别户存在防疫记录不规范的现象。三是防疫人员工资领取手续规范,无漏领、冒领、错领现象。四是动物防疫员补贴、防疫注射费收取等来往账目记录清楚完备,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五是各乡、村十分重视兽医防疫经费、防疫人员管理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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