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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人员深入村屯 3小时执结8件土地承包案
 
日期:2008-05-15 00:00 作者 来源:辽宁金农网
        

  近日,灯塔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来到灯塔市大河南镇后二台子村,在执行人员的努力工作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各自履行了法律义务,8起案件顺利执结,执行过程仅用了3个小时。

  灯塔市大河南镇后二台子村民委员会诉被告乔某等8件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一、二审判决,认定原被告双方于2002年11月签定的土地承包合同违背了国家政策的规定,因此判决原被告所签订的机动地长期承包合同无效;原告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返还被告乔某等剩余承包年限的承包金,被告退回所耕种的土地。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未能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春耕在即,农时不等人,4月23日,大河南镇后二台子村民委员会提出了执行申请。案子分到执行员手后,执行员立即开展工作,分别找原告和各被告谈心,对有抵触情绪的被告更是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4月24日,通过诚心、耐心、细心的工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理解法院的判决,愿意各自履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各承包户将土地退回村委会,同时村委会将判决所确定的承包金返还给承包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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