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葫芦岛市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财政新增经费重点向农村倾斜,市本级安排新农村建设支出达1.26亿元,比上年增长53.7%,让百万农民群众进一步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其中农业支出安排7015万元,比上年增长51.1%: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扶贫等,并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市级试点村农业项目建设。安排新农合补助2800万元,同比增长90.6%。安排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建设资金12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安排免书本费、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贫困家庭学生免教科书费1192万元。安排96万元为每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60岁老人补助600元。安排316万元用于农村低保,为贫困农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