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采取整村推进、项目扶贫的措施,从2002年至今,共投入扶贫开发资金4150万元,帮助贫困户1.1万户、4.6万人实现脱贫,全县未稳定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原来的10万余人减少到1.9万人,贫困发生率由3.1%下降到1.4%。
通过整村推进,全县贫困户人均增收400余元,绝大多数农户都有养殖、种植场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农村社会事业获得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