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本溪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管理办法》、《本溪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和《本溪市关于对生猪产品实行集中管理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使全市百姓吃上放心肉,市动监局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把动物及动物产品入市关。
一是设立专人负责报批报验业务。在市政府行政审批大厅安排专人为经营、加工动物及动物产品业户办理外埠动物及动物产品购入报批业务服务工作;在肉类产品批发市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报验。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每天对出售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露天市场进行巡回检查,定期对出售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动物交易市场和储存动物产品的冷库进行检查。
三是严格引入程序。对进入示范区的外埠动物及动物产品,在市政府行政审批大厅动监局审批服务台进行报批备案后,3日内对购入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报验,严格检查《动物及动物产品同意引入证明》,《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等有关证件,经检疫人员现场统一查证验物合格,加盖印章,方可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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