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丹东市蚕业主管部门会同凤城市农村经济局、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的执法人员联合出击,依法查处了位于沙里寨镇诗雅甸村的假蚕种繁制窝点,当场查封了假种茧200千粒,没收所繁制的假春蚕种卵,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这是丹东市迄今为止查处的一起最大的假蚕种案。
据调查,凤城市白旗镇刁窝村村民韩某在无《蚕种生产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购买假种茧200余千粒进行繁育蚕种,牟取暴利,为了逃避执法人员检查,韩某将制假窝点转移到沙里寨镇诗雅甸村进行制假贩假活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窝点生产条件极为恶劣,制种过程粗制滥造,所繁制的蚕种根本不能投入蚕业生产。为了维护蚕种市场秩序,保护蚕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关于农资打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辽宁省蚕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商管理部门和蚕业管理部门依法对该窝点进行取缔,目前该案正在处理当中。
今年,为了认真执行《辽宁省蚕种管理办法》,加大我市柞蚕种管理力度,按照全省农资打假工作要求,市蚕业主管部门会同县(市)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24处蚕种生产单位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外省购进的种茧全部进行了复验,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共查处四起违规案件,取缔一起不合格蚕种,为全市柞蚕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辽宁果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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