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更全面更完善,各有关部门群策群力,特制定了六项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这项工作,明确开展检测工作的机构、资金、人员、房屋、仪器设备、药品等,认真分析例行检测结果,指导和促进农产品的无害化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是一项公益性、社会性、综合性强的工作,没有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指导,没有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工作将无法进行。只有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才能将工作开展起来,农产品质量得到真正的改善。
二是宣传保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刊杂志等多种新闻媒体,开展培训和典型案件的处理等多种形式广为宣传农业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法规、条例、标准,做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三是政策保障。制定鼓励政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明确职责。对通过检测合格,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名牌农产品等认证的品牌农产品在资金投入、税收、市场准入等方面倾斜。
四是法规保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研究、制定、出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已发布的政策法规,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和超市、主要农贸市场建立检测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监督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农产品安全水平。
五是资金保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按建设进度下达和提供配套,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有正常的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涉及的范围广,承担的任务重,没有大量的经费投入,该项工作将无法开展。因此县级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项科目,以提高农产品质检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提升我县的农产品品质,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
六是技术保障。不断加强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系统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法规水平。(吉安市农业局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