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江西省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水产局关于对养殖渔船进行行政登记工作要求,抚州市对养殖渔船进行了全面调查和重新登记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缔了“三无渔船”,完善了渔船登记和船检制度,规范了养殖渔船的生产行为。目前,全市养殖渔船行政登记工作全面完成。据统计,全市共登记养殖渔船198艘,总吨位451.15吨,功率为1748.43千瓦。(来源:抚州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