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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部分越冬场所实施禁港休渔
 
日期:2007-10-10 00:00 作者 来源:江西农业信息网
        

  冬季禁港休渔是保护增殖鄱阳湖渔业资源的一项重要工作,我省实施鄱阳湖冬季禁港休渔至今已20年。为做好今年鄱阳湖鱼类越冬港段休渔工作,省农业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鄱阳湖鱼类越冬港段休渔工作的通知》,对鄱阳湖禁港休渔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规定自今年10月10日12时起至明年4月10日12时,对鄱阳湖令公洲港、谢司港两处鱼类越冬港段实施冬季禁港休渔。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和部署,永修、星子两县政府积极狠抓落实:一是加强渔业法规和禁港规定的宣传,共向广大渔民群众散发休渔禁港通告3000多份;二是建立责任制,严格做到责任到人。禁港休渔期间,派出渔政船艇和渔政检查人员,驻扎禁渔港段,日夜守护;三是加强与公安、司法、工商等有关部门的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鄱阳湖禁港休渔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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