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农业厅于9月13日下午在南昌主会场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设区市、县(区)设立了分会场。
省农业厅厅长毛惠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副巡视员胡向东在会上就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厅市场处处长江映平主持会议。
毛惠忠厅长在讲话中客观地评价了近年来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当前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从明确任务,切实抓好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制度,加快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加强协作,合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六个方面提出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要求。
毛惠忠厅长指出,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集中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大举措;是增强我省农业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农民收入的现实途径;也是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组织好、落实好、推进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我们农业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和历史使命,我们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快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里的部署和决策上来。
毛惠忠厅长强调,农业部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四个目标、六项任务、六项措施,这是就全国情况提出的。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我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达到四个目标、强化四个重点、落实六项任务,基本解决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四个目标:一是全省部、省级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二是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三是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其中,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要达到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合格率要达到99%以上,四是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农药。四个重点是:重点农业投入品检查、重点环节检查、重点产品检查和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查。六项工作任务是:高毒高残农药整治;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整治;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各地一定要围绕这四个目标、四个重点和六项任务,立足当地实际,认真梳理各自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差距,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突出抓好禁售禁用药物的专项整治,对还在违禁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对在生猪、水产养殖过程中仍在违禁使用“瘦肉精”、苏丹红和孔雀石绿等禁用物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予以严厉打击。要组织对农业投入品经营点进行拉网式的巡查,依法严查销售禁售禁用农药兽药的行为,发现线索,及时顺藤摸瓜,追根溯源,彻底查明生产、销售和使用禁售禁用农药兽药的源头,确保禁售禁用农药兽药不流人农产品生产领域。要切实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专项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毛惠忠厅长强调,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来开展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完善各项制度,加快推进我省农产品质量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推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要加强与当地发改委、公安、经贸、海关、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良好工作机制。在工作开展中要注意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寻求新途径、新办法、新举措,创造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将各项整治任务详细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根据农业部的要求,在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各地一定要认真抓好周报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通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毛惠忠厅长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当前农业工作中的一项中心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到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早行动。在工作中要把握“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扩大影响、务求实效”的原则,统一组织,扎实推进。要重心下移,强化一线监管力量,保障监管工作经费的落实,尽快取得工作实效。为加强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农业厅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后迅速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组并已经在集中办公。各地也要尽快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机构,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集中办公,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要注意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犯罪分子;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举报制售禁用农业投入品和假劣农产品的行为,要做好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弘扬社会正气;要大力宣传守法生产、经营的好典型,特别是县、乡、村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先进典型,及时向社会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在我省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胡向东副巡视员在部署具体工作中阐述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就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强调,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上要重点采取四项措施:一是抓好三项检查。即:开展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开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二是抓好六项制度落实。即: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披露制度。三是抓大要案件查处。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挂牌督办一批久拖未决、跨区作案、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四是抓农业标准化推进。加快农业标准制修订速度,积极开展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
胡向东副巡视员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尽快部署、迅速行动。要落实责任。各级农业部门都要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担负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细化工作方案。各地要根据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结合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周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详细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要具体、有针对性和定量指标。要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与当地发改委、公安、经贸、海关、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特别是对高毒农药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要案的查处等工作,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对跨区域、跨部门的大案要案,要及时上报并切实搞好联合执法。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要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为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特别是农民的技术培训,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用药,增强农产品生产者安全生产意识,杜绝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化学物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经营意识。要加强信息引导和舆论宣传。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进行现场指导、督查督办,指导各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消费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农业厅、省发改委、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内贸行办、南昌海关等有关处、室、局、站负责同志及有关媒体记者,南昌市市直有关部门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农业、发改委、公安、工商、质监、经贸等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