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4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江西目前纳入救助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有42万户102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2%,月人均补差水平为30.2元。
据介绍,江西农业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73.7%,有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1个,农村贫困人口比例较大。2005年8月,江西在推行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基础上,开始在3个县(区)实施农村低保试点工作,同年底将试点面扩大到20个县(区)。2006年7月,江西率先在中部地区于全省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省纳入救助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有42万户102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2%,月人均补差水平为30.2元。
2006年江西共筹集农村低保资金3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2.4亿元。今年,全省各级财政按照低保对象人数月人均补助3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共筹集资金3.7亿元。(来源: 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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