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民承包地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政府积极宣传引导,农民掌握自主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着力整合涉农资金。整合国土部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土地治理项目等涉农项目和资金。2003—2006年,共整合资金880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105万元,自筹资金1702万元;三是强化工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的各项政策和要求,健全工程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严把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关,确保工程依法、科学、有序开展。2003—2006年,该县共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项目16个,建成高产稳产粮田16.54万亩,改善农田灌溉面积7.24万亩,改善农田排涝面积7.24万亩,实现单季改双季9.5万亩,新增有效耕地面积0.83万亩,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277万公斤。2007—2011年,该县 “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项目规划建设高产稳产粮田16.6万亩,新增有效耕地面积1.13万亩,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605万公斤。(来源:南昌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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