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失地农民安置问题,积极拓展、努力创新安置途径,切实保障了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2005年景德镇市政府印发了《景德镇市陶瓷科技园失地农民基本保障暂行办法》,浮梁县政府制定了《失地农民帮扶暂行办法》,部分城市郊区乡、村为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也都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做了大量的有益尝试。
建立基本保障,消除后顾之忧。为防止失地农民把征地补偿费吃光用光,西郊垦殖场在推行农民社会保障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该场在土地征用后,青苗费按每亩3400元、劳力安置补助费按每个职工10140元的标准发给失地职工,又从征地补偿费中拿出近千万元资金为失地职工进行社会保障。
加大扶持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实行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有特长、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失地农民自筹资金,兴办实体或购买、租赁店铺进城经商。到目前为止,有近1500户农民通过兴办陶瓷作坊、养猪场、土木工程等个体私营经济实体,走出了一条以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的路子。并且加强与劳务市场、用人企业的联系和协调,争取就业岗位,优先安排失地农民就业。
发挥自身优势,发展二、三产业。积极整合和配置土地、劳力、市场等资源,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消化本地区的失地待业人员。吕蒙乡引导失地农民用活征地补偿费,自费投入3000多万元购买了100余辆工程机械产品,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并培植了一批建材业、建筑业和土石方开发大户,如今,2000多人的建设大军活跃在全市各大工程的建设工地上。
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技能。随着劳动力市场由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转变,我市各乡(镇)都加大了对农民的技能培训,吕蒙乡每年投入1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农民技能培训和转岗就业服务,并且将通过培训已掌握劳动技能的农民,优先推荐到各用工单位工作。 (作者为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市长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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