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农业局、市财政局两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南昌市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方案中对实施补贴的范围及补贴对象等内容做了具体说明,要求今年全市实现机耕、机收水平分别比去年提高3%、5%,全市水稻机插面积达到8万亩,力争突破10万亩。
专项实施范围为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同时将劳改农场、垦区农场和其它农场按属地管理原则,一并纳入补贴范围。市级财政补贴资金为70万元,补贴方式分两部分:对我市今年重点推广的水稻插秧机采取累加补贴方式,即在中央及省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重复补贴;对于手扶拖拉机及油菜和花生机械等采取不重复补贴方式。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其中包括农场职工,另外还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当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以下对象可优先享受补贴:种粮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和上年农机服务作业300亩以上的农机大户;购买主机和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列入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联系村的农民;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平安农机”示范户;军烈属,复员转业军人、大学生回乡创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
围绕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扩大血防疫区“以机代牛”工作,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四大类,包括机械栽插,即手扶式插秧机;机械耕整,即手扶拖拉机;油菜机械,即油菜割台;花生机械,即机播种、机收获和机摘果。
方案要求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补贴指标进行操作,不得超指标办理。同时,各县属地农场手扶拖拉机补贴指标不超过30台。另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的“其它”资金用于插秧机另增指标累加补贴,如仍有余额用于手扶拖拉机补贴。(摘自: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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