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赣州市建立了农民工工资监控保障机制,工程开工至验收期间,施工企业每月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由该局审核后通过银行代为发放。
赣州市境内所有建筑领域的中标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建设单位(业主),全部被列入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监控范围。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招投标中标后,建设单位(业主)和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合同后一个星期内务必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开户银行账号,一次性缴存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凭开户银行开具的缴费凭证到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技术工人交流中心办理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证明和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只有拿到这两项证明的建设单位(业主)才能到规划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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