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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若干建议——赣州调查


日期:2006-01-19 来源:江西农业信息网 作者:叶兴庆 董忠 孙梅君


  赣州市一年多前就在全国率先提出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对今后5年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思路和主要措施超前进行部署,超前进行探索,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前瞻性和战略眼光。赣州作为先行者,在酝酿和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在中部地区具有代表性;赣州作为欠发达地区,所采取的一些做法和措施,在中部地区具有普遍借鉴意义。赣州的实践给我们许多启发。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对如何推进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形成以下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应把新农村建设作为现阶段农村工作总的抓手

  目前农村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都很繁重,欠发达地区尤为繁重。如何朝着一个发展目标,围绕一条工作主线,搭建一个公共平台,把农村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提高成效,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农业税逐步取消、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乡村干部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着力点也亟待调整。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虽然是一个历史上曾多次提过的老话题,但又是一个与时俱进、内涵不断变化的新课题。从赣州的做法看,现阶段开展的新农村建设,不是单纯地在农村建整齐划一的新房子,也不是简单地在农村搞一些移风易俗的宣传活动,而是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赣州实施的以“五新一好”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既注重发展农村生产力,又注重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既注重经济发展,又注重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既注重推进农村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又注重推进农民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这表明,新农村建设可以涵盖“三农”工作的主要方面、包含农村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可以把农村各项工作串联起来,是农村全部工作的龙头和主线。抓住了这个龙头,就抓住了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把握住了这个主线,就把握住了农村改革发展的全局。

  二、关键要从实际出发,切忌一刀切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长期过程,有完整的内涵、系统的目标,但具体到一个时段、一个地方,应讲条件,有所侧重,不能同时什么事情都抓、所有村子都搞。赣州抓新农村建设,从见效最快的“三清三改”抓起,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子先行示范。如果所选的示范村群众没有积极性,就暂缓实行,在其他地方另行选点。赣州的一些干部群众曾担心,现阶段在欠发达地区开展新农村建设,会不会搞成政绩工程,会不会搞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会不会加重乡村和农民负担。从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只要政策观念强,工作方法得当,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农民是欢迎新农村建设的,基层是拥护新农村建设的。从农民最关心、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事情做起,从农民最积极、干部最主动、条件最成熟的村子抓起,是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而不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关键。

  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提起新农村建设,人们首先联想到的是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是一排排崭新的农舍。这无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最直观的体现。发达地区经济实力较强,可以在一个时期内集中力量抓村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欠发达地区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较差,在起步阶段抓一些见效快、受益面宽的工作,有利于统一认识、增强信心。但更重要、更本源的内容,是发展农村新产业、增强农民经济实力,欠发达地区尤其要在这个方面下功夫。只有经济发展了,才有能力建设新村镇,才有条件过上新生活。赣州的同志深有体会地讲,“五新一好”中最难的是发展新产业。他们对发展农村新产业已进行规划,并开始付诸实施,只要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就会见到成效。把新农村建设长期持续地抓下去,而不是运动式地突击抓一下,就必须牢牢抓住发展农村生产力这个最为根本的环节。

  四、国家要对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给予必要支持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首先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农村面貌。同时,国家要顺应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及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特别是要增加对欠发达地区的投入。与历史上曾多次提倡过的新农村建设相比较,这次的新农村建设之所以新,除了建设内容新外,一个重要特征应当是国家有投入。赣州较好地处理农民主体和政府引导的关系,在充分发动农民的同时,省、市、县财政和有关部门筹集一定资金,通过发放水泥、电动水泵等实物的方式,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建自来水、村内道路和新式厕所。韩国在开展“新乡村运动”的初期,也曾向农民无偿提供水泥、钢筋等物资,帮助农民改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建议“十一五”期间,由国家新增一笔专项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把过剩的水泥、钢材等物资用于农村道路、饮水工程、农田水利、生活用能等基础设施建设,并重点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倾斜。这可收“一石多鸟”之效: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改变农村面貌,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有利于开拓农村市场,缓解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另外,赣州的实践也表明,围绕新农村建设整合现有的各种支农资金,按一个规划统筹使用,可以有效解决资金分散、形不成合力等突出问题。

  五、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

  为避免走弯路、造成浪费,规划先行应当成为一个重要原则。特别是村镇建设要严格遵循规划。在不少地方,由于村镇建设规划长期滞后,“有新房、无新貌”,“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现象十分突出。江西的同志讲,这两年国家实行“少取”、“多予”政策,农民得到休养生息,资金积累增加较多,农村即将出现新一轮的建房高峰,在这个关键时刻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管理十分必要。从赣州情况看,一个好的村镇规划应当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具有前瞻性。规划要充分考虑到今后工业化、城镇化的长远趋势和村镇布局的长远变化,突出重点镇和中心村的建设,不要遍地开花。欠发达地区村庄和人口比较分散,城镇化的格局尚不明朗,编制规划尤其要注意到这一点,不能片面追求水、电、路的通村率。今后要撤并的边远村庄和人口稀少的居民点,现在不必要花很大代价搞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具有和谐性。要从村镇的山形地势出发,依山顺水,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形成各具特色的自然村落、田园农庄、农村社区,防止千村一面。特别是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充分利用山地和旧宅基地。既要建新,更要拆旧,避免出现新的“空心屋”、“空心村”。三是具有包容性。规划中要注意保护有价值的传统民居等文化遗产。赣州农村祠堂很多,且大都位于村庄中心,他们在村镇规划中重视保护和利用农村祠堂,把祠堂建成培训基地和文化活动中心,使旧祠堂发挥新功能,这是一个很好的规划理念,值得各地借鉴。四是以人为本。要突出农村特色,便利农民生产生活。

  六、要注意与国家现行政策相衔接

  推进新农村建设,既是在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目标、任务和思路的创新发展,又是近年来中央关于“三农”工作一系列重要部署的逻辑延伸;既需要创新工作方式和机制,又必须遵循既定的工作方针和政策。推进新农村建设,涉及农民出资投劳、土地利用等非常敏感的政策性问题。欠发达地区前几年农民负担很重,因负担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和恶性案件时有发生。近两年情况有很大改观,但农民仍不富裕、地方财力仍不宽裕。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防止加重农民负担、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切实保护好耕地等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强行集资摊派、不能举新债、不能乱占耕地。赣州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注意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着力解决“一户多宅”、“空心屋”等浪费土地的现象,用政府补助、村民民主议事等机制调动农民建设积极性。赣州一年来的实践表明,遵循政策与开拓进取并不矛盾,不闯“红灯”同样可以有所作为。(作者单位:国务院研究室农村司调研组)  来源: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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