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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农村税费改革三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日期:2005-10-09 来源:江西农业信息网 作者:


  南昌市农村税费改革自2002年启动以来,围绕“减轻、规范、稳定”的改革目标积极推进,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三年来,我市农民人均减负共90.44元。

  2002年,我市农村税费改革甫一推开,就实现了“户户减负”。2003年,全市乡镇内设机构比改革前精简了43%,乡均内设机构为4.8个;乡镇站所比改革前精简了54%,乡均站所为6.4个,乡镇、站所“瘦身”1845人。全市乡镇数由改革前的101撤并减少到80,同时撤并行政村67个,减少村干部843人。这一年,我市还稳妥地调整了农村中小学布局,精简和优化了农村教师队伍,全市农村教学网点调减了202所,教师精简了1958人比2001年减少8.7%。此外,我市还进一步降低和规范了涉农收费,重点抓了整治和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基层报刊征订和农网改造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工作,使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由原来的平均每度l元下降到现在的0.56元。据统计,仅农村教育、农民生活用电两项,2003年全年就为农民减轻负担4785.72万元,2003年,我市安排了1471万元资金用于解决农村中小学的危房改造问题。

  2004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今年全省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保证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补贴资金发放任务,全市发放粮食直补资金和早稻良种补贴共8761.84万元。此外,我市还全面落实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取消农业特产税政策,取消了农业特产税1128万元,全市因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取消农业特产税而减轻农民负担8224万元。

  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实施三年来,广大的农民朋友已经充分感受到了“身上的担子”越来越轻。2002年我市农民合同内负担从人均107.72元降至68.19元,人均减轻39.53元;2003年通过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减轻了286万元,人均合同内减负1.20元;通过整治规范涉农收费,为农民合同外人均减轻20.02元。2004年农业税降低3个百分点7096万元,农民人均农业税负担减轻29.69元,农民人均负担仅有17.28元,如考虑2004年已发放的粮食补贴,人均增收27.66元,农民基本没有负担。  来源: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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