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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把“农家店”撒向“万村千乡”


日期:2005-08-25 来源:江西农业信息网 作者:胡勇飞 肖玲娟


  占全省人口近三分之二的广大农村,蕴藏着巨大的消费潜力。提升农村商品流通现代化水平,扩大农村消费,净化农村消费环境,成为我省重点解决的课题之一——

  从今年开始,我省将按标准在农村建立规范的“农家店”,形成以县(市)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力争在3年内,在全省农村培育3000家左右的“农家店”。在农村买得放心、买得实惠、买得满意,将不再是梦想。

  农村,远离商品流通现代化

  如今,商品流通现代化的春风在城市劲吹,我省广大农村却难以感受到这种气息。

  商业基础设施面貌依旧,流动、分散、杂乱成为我省农村商业的主要特点。商业贸易仍然是以传统的集贸市场、食杂店、百货店和代销店为主,只能满足村民购买油、盐、酱、醋及小食品的需求,现代超市、专卖店凤毛麟角。圩日市场成为农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主要场所。

  农村集镇和乡村的商业网点基本上是个体、夫妻店,规模小、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下,鲜有的超市、专卖店等现代业态也没有实现连锁经营,服装、家电等商品大部分要到县城以上的批发市场进货。

  据省内贸办负责人介绍,由于缺少规划,农村固定商业网点不足,许多个体户和农民流动赶集摆摊设点,基本是露天经营,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很难得到保证。一些店铺设施极为简陋,经营与生活在一起,卫生条件极差。绝大多数店铺经营的商品比较单调,挑选余地不大,市场监管薄弱,农村成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天堂”,“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

  据统计,我省虽然消费速度不断加快,但农村落后于城市的状况非常明显。近四年中,全省农村消费品零售的增幅比城市平均低3.29个百分点;2004年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农村的比重已由2000年的52.66%下降到49.68%。农村商品流通滞后,成为影响农村消费水平,制约我省消费规模的一大因素。

  因此,提升农村商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开拓农村市场,成为我省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消费升级,拓展农村市场正当时

  ——进贤县文港镇近年来开设了3家超市,经营的商品除了没有生鲜食品外,与城市中小超市相差无几,高中档商品齐全,显示出强大的吸纳力。

  ——会昌县在农村建立了41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其便民店年销售额平均为20万元左右,是当地小杂货店、代销店销售额的15倍,深受村民们的欢迎。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农民收入大幅增长,农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正朝着多元化、多层次的方向发展。农民生活消费呈现4大亮点:基本生活消费稳步上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增幅较大;享受型生活消费快速增长;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明显提高。这一消费状况,表明商业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和提升农村商品流通网络的条件已经具备。

  调查显示,目前,多数农民新建房屋都有铝合金窗,室内要装修;彩电是农村电视机市场的主流;摩托车成为农民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处于快速普及阶段;部分地方空调开始进入农家;多数农民选购食品和日用品讲究营养、品牌;部分富裕农民追求名优、高档商品。

  与我省同属中部地区的湖北,富迪公司将超市开到乡镇和村,到2004年,连锁门店数已发展到80家,销售额5.5亿元,已成为汉江平原腹地最大的乡镇连锁超市经营公司。

  省内贸办主任李青华说,从外省的成功经验和我省的实际情况来看,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改变其落后状况,在农村建立新型商品流通方式大有可为。

  “万村千乡”,构建现代商品流通网

  今年7月,我省23个县(市)和53户企业被列入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市)和试点企业。我省力争用3年时间,在试点区域内培育出3000家左右“农家店”:在县城建设50家具备商品配送服务功能的中心店或商品配送中心,在农村乡镇建立与改造500家超市,在乡村建立与改造2500家便利店。这预示着我省广大农村的商品流通方式将发生深刻的变革。

  据了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在农村构建现代商品流通网络的一个形象提法,它是面向广大农村市场,通过有实力的商业企业,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市场运作为主的方法,建立和改造规范的“农家店”,形成以县(市)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体系。

  按照规定,乡镇“农家店”要达到商品配送率50%以上,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1500种以上,并配有与总部联网的电脑收银系统。村级“农家店”要达到商品配送率40%以上,营业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经营品种600种以上。所有“农家店”,都要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商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承诺。

  李青华说,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可降低商品价格,降低农民负担,促进农村消费。对于抑制农村贩假售假、规范农村商品流通秩序、维护农民消费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连锁企业还可利用“农家店”网络优势,开展农产品收购业务,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双向服务,促进农产品的规模化发展和农民增收。

  随着“农家店”扎根“万村千乡”,我省农村商品流通面貌必将焕然一新。  来源: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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