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第73号令和农业部第977号公告,加强单一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管理,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苏州市畜牧兽医局近日已全面启动单一饲料生产企业的审查工作。目前,全市现有33家具备一定规模的单一饲料生产企业,大部分已参加了全市单一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审查培训,3家企业正式申办《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3月25日召开了全市单一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工作布置会,各市、区分管饲料工作的站(所)长一起根据部、省的有关要求,统一思想,明确思路,研究具体实施方法,布置会作了统一部署,要求各地立即组织专人会同乡镇站广泛开展本地区单一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详细填写《苏州市单一饲料产品生产企业调查表》及时上报。
二、深入调查、广泛宣传。各市、区在布置会统一部署之后立即展开行动,根据各地情况各尽所能,通过粮食、工商、畜牧系统去取得企业的情况并于5月份将结果汇总上报。各地在调查摸底的同时,发放相关材料,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单一饲料生产企业尽快组织申报《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
三、服务企业,培训落实。6月6日,苏州市畜牧兽医局举办了全市单一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审查培训班,具体培训饲料管理法规及现场审查验收的有关内容和要求,指导企业完善生产条件,强化质量管理,尽快取得《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辖区内大部分相关企业积极参加,如张家港润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尚未正式生产,调查名单上也并未列入,但该企业主动联系要求参加培训。
四、加强监管,规范实施。由于企业生产条件和管理手段的参差不齐,可能会给饲料产品质量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下一步饲料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重点做好几个方面:1.继续认真做好农业部相关文件宣传贯彻工作。要求各市、区要向辖区的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广泛宣传,尤其是要将文件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所有饲料生产企业。2.突出饲料安全,围绕生产企业厂址、建筑物与设施、现场环境、生产工艺与设备、人员、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和程序控制等6个方面进行严格检查,淘汰和取缔无证的非法生产企业。3.组织生产企业及时申办《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督促辖区内已经生产《目录》中单一饲料产品的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申请办理《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今后新生产《目录》中单一饲料产品的企业,必须先取得《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后方可进行生产。4.饲料生产企业采购《目录》内单一饲料的,应该核查供货企业的生产资格和产品标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产品质量,确保所用饲料原料符合相关法规规定。5.加强对单一饲料的日常监管工作,规范我市单一饲料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