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好该制度,市财政局近期联合市委农办对郊县(区)委农办农村财务辅导站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共60 余人进行了培训。
此次培训重点讲解合作社各类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核算,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档案的使用管理以及会计报表的实例。同时,进一步强调了合作社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对加强对合作社内部财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