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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两部门联合发文禁止焚烧秸秆
 
日期:2008-05-30 00:00 作者 来源:江苏农业信息网
        

  当前正值夏收季节,近日,靖江市环保局、市农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镇、园区和办事处切实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防止大气环境污染。通知要求把禁止秸秆焚烧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田,确保交通安全,避免人畜伤亡事故发生。

  靖江市环保部门表示,将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环境监察,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监控,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行为,责令其停止,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拒绝或妨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将提请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靖江市农业部门将采用多种形式,积极推广秸秆气化、秸秆沼气和秸秆过腹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增强农民利用秸秆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秸秆还田面积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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