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巩固“禁甲”工作成果,杜绝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5月14日,县政府在黄海大酒店与各镇人民政府、如东经济开发区签订“禁甲”工作责任状,明确各镇人民政府为辖区内“禁甲”工作第一责任人。于立忠副县长要求各镇、区要把“禁甲”工作放在当前工作重中之重。一是全面宣传到位,确保农药生产、经营者知晓率达100%,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自觉拒用禁用农药的意识;二是全面清查到位,加大禁用农药的清查力度,分片包干,组织专门力量,逐村、逐店排查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三是全面落实到位,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仍有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生产、销售的,县政府对镇农业和农村工作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