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农民把家庭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量化为长期股权,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形成连片土地,采取“合作经营”形式,由内部社员直接经营,以股分红;或采取“内股外租”形式,由合作社将土地租给合作社以外种田能手、返乡创业人员或工商企业经营,土地参股户获得保底分红。(二)推行农户土地流转委托代理制。搭建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建立镇、村两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引导要流出土地的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土地托管合同,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委托他人或企业经营,发展规模农业。(三)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储备库。引导有意向流出土地的农户,签订农村土地预留转协议,建立土地流转储备库,为今后新上农业项目随时提供土地,缩短项目洽谈磋商的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