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被省农林授予全省第一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单位称号,是我市第一家。
2007年,根据农业部和省农农林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执法行为,树立农业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的要求,对照《江苏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评价指标》,我市组织开展了“三有三好”(有专职的执法队伍、有完善的设施条件、有配套的工作制度、领导重视好、执法行为好、工作效果好)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创建活动。
泰兴市农业局在规范化建设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农林厅下发的《江苏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评价指标》要求,强化内部管理,重视对执法队伍的硬件、软件投入,执法条件进一步改善,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近日,经过省农林厅的综合考评,泰兴市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为全省第一批16家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单位,标志着泰兴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