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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试行农村药品“零差价”
 
日期:2007-12-28 00:00 作者 来源:江苏农业信息网
        

  药品价格虚高导致农民看病贵的现象在很多地方依然存在。记者在高淳县采访时了解到,今年8月以来,高淳在省内率先试行农村卫生机构药品销售"零差价",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的难题,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据了解,从2005年底开始,高淳县所有的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医务所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卫生管理部门发现,机构虽然转型了,但运行机制并没有改变,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社区卫生机构"以药养医"现象依然存在,药品价格仍然存在虚高现象,农民即使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但看病贵的问题未能彻底解决。为此,高淳县决定,由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在全县农村卫生机构中实施药品销售“零差价”。

  高淳县的做法是:农村社区服务基本医疗用药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农民在农村社区卫生机构看病,卫生机构“零差价”把药品销售给农民。为此,县里成立了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医疗药品集中采购办公室,制定实行“零差价”的药品目录。目前这一目录包括化学药品140种、中成药30种,其中50%以上是医保甲类品种,基本涵盖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用药需求。同时,由政府财政补贴农村卫生机构,对农村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不考核创利,只考核服务量和服务质量。今年,高淳县已拿出200万元专门补贴资金,今后的补贴资金将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情况逐年增加。

  这一做法试行两个多月来,取得了很好成效。据高淳县卫生局统计,九十两月,全县农村卫生机构药品销售80多万元,让利给农民20多万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人次平均上升了11%,门诊人均费用下降了6%;大处方现象基本绝迹,处方平均药费下降了9%,住院人均费用下降了24%,住院人均药费下降了19%。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泽被千百万农民的惠民工程。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每年从财政中拿出巨额资金给予补贴,我省农村合作医疗事业走在了全国前列。

  有了好的政策,各地还要有好的配套措施,才能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有效缓解农民“看病贵”难题。让省委省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关键之一是挤干药品价格“水分”。因此,高淳县的探索无疑很有价值。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目前高淳县药品销售"零差价"还只在农村卫生机构中实施,农民如果到更高层次的医院看病,仍然不能享受药品“零差价”。如何让农民全面享受好政策的好处,还有待各方面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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