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积极贯彻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行动计划》,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软件工程抓,勇于探索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模式,充分发挥了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溧水县白马镇、东屏镇、洪蓝镇、晶桥镇地处丘陵山区,农民们就利用荒地荒坡种植了黑梅、青梅和花木,他们一般白天忙在田间,晚上闲在家中。对此,该县就组织全县各部委办局的人员奔赴农村开展了“百人说法百场、千人送法千家、万人学法万次”的活动。为使法制教育“百、千、万”工程卓有成效的开展,县委宣传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办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百、千、万”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
在“百、千、万”工程活动中,全县各部门深入到各自然村开展了送一本法律书籍、组织一次法制讲座、开展一次法律咨询、对农民的法律需求进行一次调查等“六个一”的活动。全县各部门共出动人员2000多人次,把法律送到了田间地头。在全县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百、千、万”工程中,共送法律书籍万余本,组织小型法制讲座3000多场,解答农民提出的和生态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500多个。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民从事第二职业的多了,他们是农忙季节忙农务,农闲季节忙务工和务商。溧水县针对新农村建设中的这一新情况,组织全县“法律人”与农民开展了“以法认亲结缘”的活动,全县政法机关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及党校、电大的法律教师共1000余人,纷纷下到村与农民认亲结缘,建立了长久往来的“亲戚”关系。农民与法律人员结上亲,来往就密切了,不但解决了在经营和土地承包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而且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都能受到“法律人”的法制教育和法律调解。“法律人”与农民“以法结缘”,不但维护了农村的稳定,而且帮助农民加强了法律学习,提高了法律素质。同时,各村还建立了法制宣传一条路、一条巷、一排墙、一长廊。建立了法律咨询室、门诊室、顾问室、调解室。
近年来,溧水县和凤镇、石湫镇约有一万多名农民工在无锡、上海浦东承包农田种植蔬菜。为了使这些长年离开家乡的农民工在受到法制教育的同时,权益得到依法维护,该县司法部门指导和凤、石湫两镇,在无锡和上海浦东种菜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地方建立了“农民工法律驿站”。“法律驿站”主要对农民工搞好法律教育、法律维权和法律服务。去年,和凤镇在无锡种菜的农民工中建立了“法律驿站”后,县、镇两级共为农民工上法制课150多场,组织法律咨询100多次,向农民工送法律书籍4000多册(份),为农民工规范租赁土地的合同100多份,派出律师为他们进行诉讼代理法律案件40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