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兴化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该市乡镇财政收入继续稳步增长,乡镇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预计将达13亿元。
该市在2001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基础上,先后经过3次调整确定了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基本上遵循超收入基数部分按比例分成的原则,最大限度保证了乡镇既得利益,极大调动了各乡镇培植财源、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乡镇财政收入规模逐年扩大。
据统计,2000年,兴化市乡镇财政总收入为18149万元,2003年增加为46612万元,2006年则达到96348万元,每3年翻一番。
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使该市乡镇财政可用财力稳定增长。2005年至2007年,该市乡镇可用财力年均增幅30%以上,各乡镇基本支出得到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