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泗阳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泗阳将对全县长期从事农林牧渔业等农业生产的,男年龄不满60周岁,女年龄不满55周岁且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本地常住农村居民,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此次泗阳在全省率先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坚持低水平、广覆盖,与泗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遵循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以个人缴费、集体补贴、财政补贴三结合为筹资原则。筹资标准以泗阳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个人16%,财政补贴2%,集体补助2%(即个人自缴占总额的80%,财政补贴占10%、集体补助占10%)。以今年为例,农民个人自缴640元,享受财政补贴为每人80元。农民按规定连续缴足15年保费后达到领取年龄的,就可每月拿到180元养老金。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满1年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还将增加0.6个百分点。
泗阳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王岭在会上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狠抓关键措施,确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副县长王新明主持会议。(记者李淑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