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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推行“农作物种子备案”、“农业双保险”制度


日期:2006-11-27 来源:江苏农业信息网 作者:徐军 周海清


  农作物种子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收成。今年,淮安市淮阴区工商局在全区推行“农作物种子备案”和“农业双保险”制度,让农民吃了定心丸。为强化农资经营户的责任意识,完善农资经营责任追究制度,淮阴区工商局与区农业局联合出台《农作物种子备案管理规定》,要求农资经营户在种子销售前,必须由工商部门抽取各类种子实物样本进行备案,经营者对抽取的样本以及所提供的种子标签和各类书式资料进行签字,并承诺备案种子鉴定结果作为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

  目前,该区7个基层工商分局均已设立种子备案室,对市场上销售的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种子70多个品种进行备案留查。一旦种子出了问题,农民“讨说法”就有了查根溯源的“铁证”。

  为降低农民的生产风险,淮阴区工商局于今年7月先后4次邀请保险公司和农资企业对参保农资的品种、保险利率、保险责任进行市场调研和论证分析,还邀请农业部门高级农艺师,组建“农业专家库”,强化对各类农资的前期鉴定工作。9月上旬,经过多次协调,首次促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淮安分公司与淮阴区植保站、淮阴区种子公司、淮安市兴农农资有限公司等4家规模较大的农资企业签订保险合同。该局还在全区范围推广“先行赔偿制度”,对未列入农资保险的农资品种,由经营户在消协开设先行赔偿准备金专用账户,一旦农资出现问题,可以由消协直接向农户先行支付赔偿金。“农资双保险”制度的推行,使该区农业生产和农村稳定工作进一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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