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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粮食局长会议提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日期:2007-04-10 来源:吉林农网 作者:


  在4月9日召开的吉林省粮食局长会议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田学仁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要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国有粮食企业,掌握着90%以上的粮食流通存量资产。深入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体制改革,是一项繁重的工作任务。田学仁指出,在改革中,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以巩固主渠道作用。至于保留多大比例,由各地根据粮食商品量、粮食流通企业数量等具体确定。总的原则是:能够承担起保证本区域粮食安全;保证地方政府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对改制企业的指导,引导企业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规律,正确制定市场经营策略、不断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在改革的过程中,要做到不欠国家税金、不欠社保费用、不欠员工工资、不欠企业折旧和不亏损,这是企业改革真正要达到的目的。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做到“五个到位”。即:出资人要到位;多元投资主体要到位;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要到位;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要到位;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要到位。各级政府和粮食部门要下决心、下功夫,帮助企业搞好产权制度改革,不见成效绝不撒手。

  田学仁要求,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要严格按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规定执行。改革方案要履行报批程序,力争在上半年基本完成。任务较重、情况复杂的个别地方,最迟也要在年底前完成。

  田学仁还对加强市场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和转变职能、加快粮食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提出了要求。(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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