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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民工进城务工情况调查


日期:2007-03-28 来源:吉林农网 作者: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投入到城镇建设中来。为了解农民工进城务工基本情况和面临的主要困难,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对德惠市、公主岭市、双辽市、农安县、东辽县、前郭县等地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吉林省农民工就业环境和生存状况有所改善,但部分农民工仍然面临着工资待遇偏低、工作强度大、子女上学难等问题。

  一、吉林省农民工进城务工基本情况

  1、多项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近年来,吉林省各级政府相应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与克扣问题。如四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薪预留金的规定》,要求建筑中标的工程项目,首先到劳动保障部门申报,按工程造价中工资总额的20%收取农民工工薪预留金,如果建设单位或建筑企业不能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则直接从预留金中支付。

  2、农民工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为帮助农民工提高维权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农民工务工前法律培训,免费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借助新闻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务工农民的法律意识,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大。为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近年来吉林省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工作力度。据调查,吉林省有48.8%的农民工参加了各种职业技术培训,有初级专业证书的占15.8%,有中级证书的占5.7%,有高级证书的占1.1% ,还有很多农民工通过拜师学艺或长期实践掌握了一定的技术本领,通过自学成才加入到了技工的行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工待遇普遍偏低。多数农民工的工作单位没有提供加班补贴、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另外,单位为农民工购买保险的比重较低。根据去年8月份一次吉林省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专项调查1219名不同职业的农民工中,仅有13.2%的农民工购买了养老保险,其中有8.2%的农民工是由单位或单位出资一部分购买;仅有14.3%的农民工购买了医疗保险,其中由单位或单位出资一部分购买的仅占7.3%;仅有5.5%的农民工购买了失业保险,其中由单位或单位出资一部分购买的仅占4.4%。

  2、农民工工资克扣、拖欠现象依然存在。尽管吉林省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据调查,东辽县辽河源镇合兴村四组的宫兴安在大连某建筑工地当力工,老板在春节前只给结算了10个月的工资,春节后又去打工才发给去年的2个月工资,据了解,多数农民工工资历来是1个月压1个月发放的;白泉镇青龙村的张利出去找工作,干了一个多月,老板就找个借口不用了,白出力还领不到工资。德惠市给个体打工的农民工中,有60%的人不同程度地存在被克扣或拖欠过工资现象。

  3、多数农民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由于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不足,多数农民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或签定了损害自己利益的合同。东辽县调查的30名农民工中有66.7%的人员没有和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其中20%的人竟不知道要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据对农安县调查,签定劳动合同的仅占外出农民工的15%左右。

  4、部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得不到保障。通过调查发现,子女教育问题是已婚的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其中多数农民工把孩子放在乡下由双方父母或妻子监护,但由于生产劳动和家务劳动都落在乡下父母或妻子身上,造成家庭对孩子的教育精力严重不足。对于跟着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也由于城市高昂的择校费被挡在校门之外。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子女学习成绩较差者居多,还有个别孩子十四五岁就辍学在家。对双辽市10户农民工家庭调查,有2户农民工家庭子女辍学。对敦化市83户农民工家庭调查,有12.5%的农民工子女辍学,并且全部都是在初中期间或小学刚毕业就已辍学。

  5、农民工进城就业的组织化程度较低。目前吉林省农民工在城市找工作主要渠道是靠定居在本地的亲属、朋友和同样是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通过劳务市场、职业中介机构和家乡政府组织等途径找工作的农民工很少。据对东辽市30名农民工的调查,有22人是通过亲友介绍外出就业的,仅有3人是通过城市劳务中介找到工作的,另有5人是通过招聘广告等其他方式谋到职业的。

  6、农忙时工作和干农活之间的矛盾。部分外出务工人员采取的是在农闲时出去打工,农忙时回家干农活的打工方式,这样就导致了在农忙时家里和工作单位都需要人的矛盾。公主岭市拉拉屯村的张玉敏去年播完种后,父子二人一起去长春某建筑工地打工,秋天时父子二人同时回来秋收,可第二天工地就因缺人往回找,没办法儿子只收了一天玉米就返回工地了,等张玉敏收完庄稼再去工地时,他的位置已经被别人占了。

  三、相关建议

  1、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为农民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制定科学的转移规划,使增加农民收入同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加强引导和管理,做好跟踪服务,科学合理的配置和运用好劳动力资源,有效地统筹社会和谐发展。

  2、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和各种形式对农民工进行法律培训,让他们自觉的遵守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生活和劳动。同时,也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避免误入歧途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加强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促进劳务输出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要充分发挥本地职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等教育资源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素质。

  4、提高农民工外出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网络,全面搜集和及时反馈各地务工信息,为农民提供准确快捷的劳务信息,使农民“外流”由自发松散状态向有序状态转变,进一步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促进劳动力资源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吉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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