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吉林省国有农场在税费改革过程中,其职工将享受“两免除”,即免除场内农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统筹费中的义务教育经费、优抚费、计划生育费和道路修建费;免除场内农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村提留中的部分管理费。
近日,吉林省政府下发了《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实施意见》,按照该《意见》,我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内容,确定为“两免除、一保留、两稳定”。
“两免除”即:从2005年起,免除场内农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统筹费中的义务教育经费、优抚费、计划生育费和道路修建费;免除场内农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村提留中的部分管理费。
“一保留”即: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后,农工土地承包费中免除两项负担后的余额,由农工继续负担。农工土地承包费保留部分,以2004年度应缴承包费为基数减去“两免除”的余额为上限,实行限额控制,不得随意增加突破上限。“两稳定”即: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土地承包费水平。(东亚经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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