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从郴州市物价局长座谈会上了解到,针对近段时间以来,生猪收购和猪肉零售价格涨幅过快等实际情况,郴州市物价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在正确分析当前形势的基础上,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市场监管和调控力度,千方百计平抑物价。
今年1至4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去年同期上涨5.6%,超过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特别是进入5月以来,受饲料价格上扬和猪源紧缺等因素影响,我市生猪收购、猪肉零售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5月25日,全市生猪收购价格涨至每公斤11.8元,瘦肉零售价格涨至每公斤22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涨了40.5%和56%。
据市物价部门分析,价格指数和肉价涨幅过快,一是受国际“大气候”的影响,全球小麦减产,粮食价格上扬,波及国内,导致包括粮食在内的食品类价格普遍回升;二是受去年 “7·15”、“7·26”特大洪灾及生猪疫情的影响,我市不少养猪户空圈弃养或没有及时补栏,导致生猪存栏减少;三是前两年猪价低迷,生猪养殖无利可图,甚至亏损,农户的养殖积极性受到挫伤。加之郴州市本地生猪历来大部分供应粤港澳市场,因此,郴州市的生猪价格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外地市场的拉升。此外,价格指数涨幅过快主要还受了去年翘尾的影响,今年实际上只新涨了1.4个百分点。
郴州市物价局负责人认为,目前生猪收购和猪肉零售价格的上涨,总体而言,是一种恢复性上涨,是养猪户补偿饲养成本并获得一定利润的体现,也是生猪市场供求关系的必然反映。当然也不排除个别不法经营者故意哄抬价格的嫌疑。尽管肉价上涨刺激了农户的养殖积极性,但由于生猪饲养的周期性,要改变市场的供求格局仍需一个过程。为此,我市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加大市场调控力度。一方面,物价部门密切关注价格动态,加强生猪收购、加工批发和零售等各个环节的价格监测,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严格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的价费行为,严厉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调控市场价格的作用。另一方面,加强部门协调,积极组织货源,确保市场正常供应和有序运行。商务、粮食等部门要做好猪肉、粮食等食品市场供应工作,确因猪源紧缺不能保证供应时,将动用国家储备,以平抑市场,满足消费者需求;公路运管部门开辟生猪运输“绿色通道”,即对生猪运输车辆实行道路通行费减免政策,降低流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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