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直补
补贴范围:农业税计税面积中的水稻实际种植面积。
补贴标准:2004年为每亩11元,2005年、2006年为每亩13元。
实施办法:粮食直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很广、影响很大的工作,省财政厅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一是下达文件明确粮食直补政策,使各级政府和种粮农民及时了解国家的补贴政策和补贴方式;二是及时下拨资金。一般在4月底之前就下拨到了各地。三是深入各级财政部门督促落实发放工作;四是经常深入农村进行调研和暗访;五是认真接待来人来访及电话投诉,及时处理了数十起违规发放的错误行为。由于工作抓得紧,抓得实,补贴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补贴资金全部落实到了农民手中。(易博文)
水稻良种补贴
补贴范围:水稻良种推广补贴(简称水稻良种补贴)是对种植良种水稻的农户实施补贴,补贴资金按种植良种水稻面积直接发放到农户。
补贴标准: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稻每亩补贴15元,晚稻每亩补贴7元。
实施办法:落实水稻良种补贴政策,省农业部门每年举办专门培训班,明确主推品种;各市州组织县、乡核定各水稻生产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村民插秧向村民小组申报,村民小组汇总后张榜公示7天以上,村民没有异议后再上报到村,再由村逐级上报。全省统一确定插秧后一个月内(双季早稻5月20日之前,一季稻7月10日之前,双季晚稻8月20日之前),把水稻良种推广补贴的核定面积上报到省里。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分户登记造册,乡(镇)政府建立农户水稻良种补贴面积档案,县、市农业局、财政局逐级建立水稻良种补贴面积、资金台账。农业、财政、统计和审计四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水稻良种补贴工作专项检查,抽查到户档案和台账,确保中央惠农政策不打折扣地执行。近3年,湖南省每年在早、中、晚稻良种补贴种植面积核实后一个月内,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下拨。各级审计部门对水稻良种补贴面积、资金到户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起到了很好的监管作用。(张尚武李克勤)
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范围:湖南省从2004年起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前3年由于补贴资金规模所限(2004年为910万元,2005年为2000万元,2006年为3200万元),购机补贴政策仅在部分县(市、区)实施。今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增至5900万元,补贴开始在全省铺开。按照突出重点和兼顾特色的原则,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主要向水稻生产机械化中的薄弱环节倾斜,补贴机具的类型主要有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烘干机等。
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进行补贴”,“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一户农民或一个农机服务组织一年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
实施办法:不折不扣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在执行政策过程中,重点把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农机部门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及优先补贴条件,审查确定购机者名单和数量,并张榜公示,与购机者签订购机补贴协议。二是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的最高限价。购机者凭购机补贴协议在最高限价内与定点经销商协商确定购机价格,按扣除补贴金额后的价款购机。农机部门加强对补贴产品的价格监控。三是严格实行补贴产品定点销售制度。所有享受补贴的机具实行定点销售,每个项目县选择2—3个补贴产品定点经销商,由省农机局认定并公告。四是做好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各级农机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做好项目档案信息的采集、登录、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对补贴机具都建立专门的台账,做到一机一账,跟踪管理。五是加强监管,设立了举报电话,对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张尚武潘新初)
农资综合直补
补贴范围:农业税计税面积中的水稻实际种植面积。
补贴标准:每亩14.1元。
实施办法:2006年3月26日和5月24日,国家对国内成品油价格两次调整,省财政厅及时召开有关会议,迅速制定了补贴办法及资金管理要求,并及时下拨补贴资金,5月底,资金就下拨到了各地。在补贴兑付过程中,省财政厅及时将各市州的补贴进度在全省进行通报,对补贴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深入了解社会反映和动态,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易博文)
(编者注:以上介绍均为前几年的补贴实施做法,今年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经出台外,其他几项涉粮农补贴方案正在研究制订中。)(湖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