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从郴州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起,郴州市将由市、县两级政府对全市农户住房和灾后基本生活救助进行统一投保,统一保险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市财政给予各县(市、区)统一保险总保费20%的补贴,各县(市、区)财政承担总保费的80%。
全市统一保险工作按照“政府统筹、财政出资、市场运作、农民受益”的模式,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市金融证券办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办、保险公司等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统一保险将在近期内由市本级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统一确定一家机构健全、实力雄厚的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承保、理赔等保险业务。
统一保险保费标准为每户农户11元。其中:住房保险费10元,灾后基本生活救助保险费1元。承保公司根据核定的农户房屋损失和灾民受灾程度,依照有关规定标准给予赔付。每户农户保险赔付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6000元。其中,住房保险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灾后基本生活救助保险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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