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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区加大非法捕鱼打击力度 有效保护渔业资源
 
日期:2008-07-10 08:59 作者 来源: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为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加大非法捕鱼打击力度,伊春区自年初开始就克服人员、服装、执法工具十分困难的情况,积极开展渔政执法,并与市农委渔政科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保证了执法效果。

  今年来,受利益驱动,加之执法人员缺少,使得非法捕鱼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禁渔期(5月25日~7月10日)非法捕捞现象更为严重。今年初开始,为有效遏制非法捕捞现象,重点打击禁渔期捕捞行为,区农委克服人员少,任务多及执法装备落后等困难,抽调农经中心、新农村办公室和水利局有关人员充实执法力量,加大了对渔业法的宣传及非法捕捞行为的检查打击力度。

  首先,在禁渔期到来之前,组织人员在汤旺河、伊春河沿河醒目位置张贴《黑龙江省禁渔期通告》,设置禁止捕鱼警示牌6处。在群众中达到了警示宣传作用;并组织执法人员对伊春河、汤旺河以定期检查、随即抽查的形式进行检查。检查中对发现的个别非法捕鱼现象进行了警告。

  其次,在禁渔期开始后,由于区内执法人员没有配置服装,所以多次与市农委渔政科组成联合检查组,多次进行执法专项检查。截止到目前,共进行联合执法执法检查8次,本部门检查12次,执法人员巡查10余次。执法人员先后共计收缴起获渔网21片、胶皮船1只,销毁自制地笼1个、蓄鱼瓶14个、鱼蓄笼15个,剪掉汤旺河东升桥上下游网漂40余个,放生渔获物约8kg,教育非法捕鱼人员12人次。检查执法行动均按法定程序进行。通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非法捕鱼行为有所收敛,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适应社会主义生态新林区建设,达到渔业生态资源健康发展,今后,伊春区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克服各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渔政执法力度,保障伊春区渔业资源的增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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