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帮助农民把手中的余粮卖出去、增加卖粮收入和粮食流通产业跨越式发展,2008年牡丹江市粮食部门通过五项措施促进了粮食顺畅流通,一季度粮食销售同比增长33.3%,粮食销售情况好于上年同期。
一是精心组织购销企业制定新粮销售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找难点,制定措施,新粮销售工作抓的实,做到了情况清、措施得当。
二是积极组织产销合作对接。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向东三省倾斜的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国有和社会多元主体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产销合作衔接会议,会上产销双方进行了协商,合作意向明确,效果显著,密切了与北京、河北、天津、四川、山东、浙江、江苏和安徽等八省(市)合作伙伴关系,签约粳稻(大米)合同2.5万吨,意向性合同7万吨。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牡丹江市粮食局及时把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给辖区内的稻谷经营企业和大米加工企业,做好政策上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辖区内粳稻(大米)经营企业充分了解国家政策,引导他们与关内企业加强合作,以便把我市优质粳稻适时地卖出去。
四是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首先是积极为委托方提供信息,指导帮助委托收购企业联系客商,把握好行情,促进新粮销售。其次是为产销双方合作牵线搭桥,在合作中,由牡丹江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国家挂牌资质单位)为粳稻经营加工企业进行粮食新陈品质的质量鉴定,按照国家要求为合作的关内企业申请运输补贴做了前期基础性准备工作。
五是与农发行配合好,对履约态度不积极,影响发行信贷政策执行的委托方,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进行拍卖粮食归还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