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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汤原县工商局香兰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香兰镇的一家农资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从佳市东利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购进黑龙江省福尔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尔特”牌有机-无机复混肥20吨,大豆专用肥5吨,玉米专用肥5吨,水稻专用肥10吨,在其商店经销,销价2800元/吨,在其产品包装袋上一面标注的氮、磷、钾总养分≥24%,另一面标注的氮、磷、钾总养分≥48%,在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上氮、磷、钾总养分≥24%,使消费者误认为该肥氮、磷、钾总养分含量48%,至案发未获利。此种行为造成虚假宣传,混淆、误导农民消费者,涉嫌销售欺诈消费者商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并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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