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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子山区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为农民减负
 
日期:2007-11-09 07:52 作者:李武 来源: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本网讯:碾子山区高度重视为农民减负工作,能够站在顾大局、讲政治的高度,按上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责成财政、富强办事处、农经等部门具体负责,严格把关。,有力的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一是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对农村集体公益事业进行以奖代补政策,是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资问题,又是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有效途径。我区在大力宣传《黑龙江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办法》 和《 黑龙江省村级范围内集体公益事业筹资“以奖代补”管理暂行办法》 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共同研究政策界限,探讨管理方式,规范议事程序,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审核程序,资金申请以及项目验收和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和办法。广泛宣传“一事一议”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严格把关,规范程序。按照要求,本着“群众需要、群众自愿、群众决策、群众受益”的原则进行。在议事程序上,召开两委会、代表会必须经村民过半数或所代表农户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在项目审核和项目验收上,主管部门深入村屯,逐项进行审核和验收,看所设项目是否符合省规定的“以奖代补”范围,看决算是否超预算标准,看以奖代补额度是否超规定人数标准,对超范围的不审批,对超标准的坚决纠正,对项目竣工不合格的不验收;在筹资票据使用和“以奖代补”奖励资金兑现上,凡“一事一议”项目筹资必须开具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一事一议”专用票据。

  三是专户存储。我区为加强村级范围内集体公益事业所筹资金的管理,均能按照有关政策的规定,实行了“专户存储”。做到专款专用。

  四是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由于采取了民主议事,顺民心得民意。通过民主议事、集体办事、群众监督,全区农村的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村屯道路建设、植树造林、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五是建档立卷。2005年“以奖代补”政策以来,我区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立卷,实行档案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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