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维护公众健康,不断改善农产品的品质,进一步推进齐齐哈尔市的“放心食品工程”计划,齐齐哈尔市农委根据国家规定,从今年起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五种高毒的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
违法生产、经营和 使用高毒有机磷农药,不仅会造成农业和农村环境的污染,而且容易引起人畜中毒,影响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农产品残留监控不力,农药残留超标事件屡屡发生, 会使农民遭受不同程度损失;因农药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农作物药害,也成为不安定因素,在一些地方还诱发了群体事件。为此,国家农业部2003年底发布公告, 决定分三个阶段削减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使用,目前已进入到了第三阶段,即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这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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