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牡丹江市蚕蜂站获悉,目前正处于蚕种定种时期,而牡丹江市还没有具备相关资质的生产和经营个体企业,因此相关部门提醒蚕农要到当地蚕业部门订种购种,以防止上当受骗。
据了解,2006年7月1日农业部下发了《蚕种管理办法》,为的就是规范蚕种市场,合理利用蚕业资源,保护农民利益,防止假冒伪劣蚕种进入市场。《办法》规定今后蚕种必须有证经营、有证生产,并通过检疫后流向市场,任何无证生产和经营都属违法行为。
据悉,近几年牡丹江市每年都有假冒伪劣蚕种进入市场,给农民造成了损失,有的甚至因此绝产。近期,市有关部门将对市场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单位和个人无证经营,将根据《蚕种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农民如发现有经营行为的,也可拔打电话0453-6289881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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