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农委对农业执法和来访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农业行政执法和来信来访工作,为了进一步地贯彻落实好国家的慧民政策,保护好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民增收,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2006年,虎林市农委把行政执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来抓,加大了执法力度,使各项涉农法律、法规得到了更好的贯彻执行。一是采取举办专题学习班、专家访谈,专题讲座、街头咨询台等多用形式,扩大涉农法规的宣传。同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提供了必要的保证。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管理。2006年,除了经常性地对农资市场进行检查指导之外,大型集中检查进行了8次。共查出农药标签不合格15例,不合格种子2000多公斤,处罚金4000元。共处理农民农资投诉20起,70多人次,涉案土地面积4000多亩,涉案金额100多万元。其中调解解决19起,走法律程序1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罚款3500元。此外,还检查种子生产田9000亩,取消不合格种子田1000亩。现在,全市农资经销店全部建立了销售台账、销售档案、信誉卡,基本实现了规范经营。三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一年当中,仅接待处理土地纠纷信访案件就将近400起。这些案件除了个别陈年积案、解决难度特别大的以外,大多得到了较好解决。同时,为了提高乡村干部的政策水平,加强土地管理,虎林市还为他们印发了《土地政策汇编》,统一了土地合同文本,调整了合同仲裁机构,规范了仲裁程序。四是进一步加强经管工作,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财务审批制度,2006年,共审批5000元以上大型开支86项,总金额773.2万元,保证了村级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同时,深入实施审计监督,不断规范资金运营。全年共审计117个单位,审计资金2353.5万元,查出违纪资金166.1万元,其中纠正资金21.8万元。
2007年,虎林市农委进一步做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要继续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相关的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法制意识。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不法商贩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要突出在教育引导,促进依法规范经营上下功夫,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运营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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